我国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更多的动作已经箭在弦上,其中之一就是解决广为社会诟病的垄断行业收入过高问题。据相关权威人士透露,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的诸项改革将陆续出台,对垄断行业收入过高问题的调节是其中的重要部分。这位权威人士对记者表示,建议提高垄断行业利润上缴国家的比例,使得其行业从业人员收入维持在高于社会平均收入的合理比例之上。

此前不久,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09年上半年的职工收入数据: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注为14638元,同比增长12.9%……这些数据立即引来了强烈的质疑,很多网友认为自己的工资“被增长”了,汹汹的舆论甚至让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都感到“脸红”。为什么大多数人的工资没有达到平均工资?主要就是因为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太大了——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去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中,证券业172123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5.9倍;其他金融业87670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0倍;航空运输业75769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6倍。换句话说,在平均工资上,低收入行业的工资是“被”高收入行业“增长”的。

收入分配的行业差距过大,确实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政府理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那么,提高垄断行业利润上缴国家的比例能不能降低这些行业的工资水平并使之维持在高于社会平均收入的合理比例之上呢?

试图用提高利润上缴比例的办法降低行业工资水平,隐含着这样一种逻辑,那就是:工资水平是与自留利润成正比的。但这一逻辑并不一定成立。诚然,证券等行业的工资畸高肯定与其巨额的利润有关,很多企业的薪酬甚至是直接与业绩挂钩的——中国平安董事长马明哲2007年的6600万元年薪中就有约4000万是绩效工资,但与薪酬挂钩的是企业的毛利润,而不是指自留的那部分利润——不管国家收缴的比例是多少,这些利润都是企业挣来的,也都是职工的业绩。如果以前他们可因企业赢得的利润多而拿高工资,那么以后他们也可因为国家所作的贡献多而拿高工资——反正他们“不差钱”。同时,他们还有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那就是:金融等行业高薪是“国际惯例”!

金融证券等行业收入多,在国际上确实是普遍现象,可其他国家的“民愤”为什么不像中国这么大呢?行业之间的差距没有中国这么大可能是一个方面的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恐怕还是金融等服务行业在那些国家不是垄断的,也就是说那些行业的利润及工资是在市场竞争中取得的——如果谁对这些行业的利润或工资“眼红”,完全可以进入这些行业并进行平等的竞争。但在中国不行,因为金融、电信、民航、石油等高收入行业是政府垄断的,而这些行业的超额利润和畸高工资显然也存在着很大的因果关系——这也正是垄断行业的高薪饱受诟病的根本原因。

如果是从公平竞争中得到的,即使收入再高,别人也无话可说;如果是在垄断状态中取得的,即使收入与贡献成正比,别人也会说三道四。因此,对这些垄断行业,改革的重点应该放在打破垄断上,而不是放在抑制工资过高上。工资畸高只是“标”,行政垄断才是“本”——只要打破了垄断,市场机制自然会把这些行业的工资调节到一个合理的水平上,而且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也可以得到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