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5日,在杭州举行的“2009中国企业500强发布暨中国大企业高峰会”上,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表示,他向民营企业学习了诸多的管理经难。在管人方面,他向民企学习的就是:谁给我赚钱多,我就给他钱多。他透露,在1500亿元的年增长利润中,1500多位央企副总以上的高管总薪酬每年增长4600万元左右。他认为,这个数字还是合情合理。李荣融还说,在国资委建起来以后,实际上赢得了社会公平竞争的基本条件。

近年来,关于国企“天价薪酬”的新闻时常令人瞠目结舌。对此,各有关部门纷纷作出反应。比如,今年2月财政部曾向各有关单位印发《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规定,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为280万人民币。一个多月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人士曾透露,该部牵头制定的央企高管薪酬管理规范也将于9月份出台。就在这个当口,央企的“大总管”李荣融却说央企高管的薪酬是“合情合理”的。

为什么说“合情合理”呢?李主任说得很明白:“谁给我赚钱多,我就给他钱多”。他还说,这是“向民营企业学习”的。薪酬与效益挂钩,企业就应该有激励机制嘛,更何况民营企业都是这样做的。听起来,确实“合情合理”。可问题是:那些拿着“天价薪酬”的国企与民营企业有可比性吗?

这几年,国资委下属央企的利润总额呈现出井喷式的增长,但绝大部分利润主要集中在中石油、中石化、中移动等十几家“巨无霸”的身上,而这些企业恰恰都是带有行政垄断性质的。在这些企业所在的行业,除了一两家“同门”的兄弟,国有垄断企业几乎没有真正的竞争对手。而民营企业呢?当然是从来都没有垄断的份儿。“赚钱多,薪酬多”确实是民企通行的激励机制,但它是建立在市场化的基础之上的,因为只有在市场化的前提下,赚钱的多少才与贡献的大小成正比——“赚钱多,薪酬多”的本质,就是“贡献多,薪酬多”。而垄断国企呢?如果没有垄断,中石油等企业能赚那么多钱吗?

李荣融主任可能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所以他又补充说“在国资委建起来以后,实际上赢得了社会公平竞争的基本条件。”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真容易呀,增设一个政府部门就搞起来了!不知道李主任这句话中的内在逻辑是什么,我只想问一句:在石油等行业,民营油企如何与垄断国企公平竞争?在电信、电网等社会资本无法涉足的行业,公平竞争又从何谈起?

民营企业确实有很多值得国有企业学习的地方,比如灵活的经营机制、明晰的产权结构等等,但由于企业性质的截然不同,民企在某些方面的管理经验是国企尤其是垄断国企不能“学习”的,比如在激励机制方面,就绝不能把“谁给我赚钱多,我就给他钱多”移植到垄断国企的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