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调查方案正在研究,将为明年的居民消费价格(CPI)中不同类别的支出权重调整提供依据。”2010年3月,国家统计局人士称,2011年居住类权重将有所增加,比如,居住类下的自有住房中的房屋贷款利率,将被贷款利率和住房价格的加权数代替。“这相当于房价因素部分编入CPI。”中国社科院世界研究所徐奇渊表示,CPI权重的变化表明国家统计局在改进CPI编制中迈进了一大步,新的物价指数会更贴近现实。

 

房价是否应该成为CPI统计中的指标,一直争议不断。近年来,不断有专家提出,CPI中不体现房价是不应该的;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致公党中央也呼吁将房价纳入CPI指标体系。对于这些声音,统计部门一再地重申房价不纳入CPI的统计是“国际惯例”。今年两会前夕曾有传闻称,统计部门将考虑将房价纳入CPI,但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省否认了这一说法,他表示,“我们要改进CPI和房价数据的统计,但是并不代表要把它们煮在一起,这样更看不出价格的变化。”

 

我国的CPI统计中该不该加入房价因素?这其实是一个伪命题,因为房价因素早就包含在中国的CPI中了。在CPI的居住类指标中,房租占有11.1%的权重。房价包括房屋的售价和租价,人们之所以认为CPI统计中没有房价因素,主要是因为狭隘地把房价等同于房屋的售价了,同时CPI的浮动与住房售价的涨幅确实严重不成比例。

 

既然含有房价因素,CPI为什么不随房价的大涨而大涨呢?这是因为目前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售价和租价不成正比。正常情况下,租赁价格应该是随着销售价格上下波动的,售价涨则租价涨,售价跌则租价跌,虽然会有所滞后,但时间不会很长。然而,中国目前的房市,售价迈着大步上涨,租价却是碎步慢行。出现这种“一快一慢”的不正常现象,主要是因为两个市场“一热一冷”——中国人大都喜欢买房而不喜欢租房,于是住房的销售市场上出现了供不应求,而租赁市场却比较疲软。

 

除了租价背离售价,房价在CPI中的权重过低也是一种重要原因。住房租价在居住类指标中只占11.1%的权重,而居住类指标占整个CPI的权重也只有14.69%。可以说,房价在CPI中简直无足轻重。如果上述两个权重系数不作调整,即使把租价指标完全换成售价指标,房价对CPI的影响也微不足道。

 

针对质疑,国家统计局曾解释说,CPI反映的应该是居民日常性消费的价格,而住房是一次性购买几十年的消费品。世界上有很多国家,都不把住房的售价纳入CPI的统计。这种说法其实不无道理。

 

“衣食住行”是居民日常生活消费的四大项,“住”对CPI的影响太小确实是不合理的。中国的CPI要真正反映房价,关键不在于是否把住房的售价纳入统计,而是应该大幅提高房价在在CPI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同时改变房地产的两个市场“一头沉”的不健康状况——前者是统计方面的问题,后者则是市场自身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