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某局建房办主任徐鸣,利用负责本单位建设项目的机会,15次收受承包商或供货商“好处费”多达266万元。据报道,徐鸣是一个才子,上世纪90年代经常撰写并在报上发表反腐倡廉的杂文,其中两篇优秀杂文还与其他作者的文章一起集结出版。

满身正气,“眼睛里揉不得沙子”……这是杂文家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不少人甚至把杂文家视为社会的良心——就像鲁迅一样。应该说,这种总体印象的形成是符合逻辑的——如果胸中没有浩然的正气,他怎么会有挑战丑恶的勇气?如果自己都在蝇营狗苟,他还怎么去针砭时弊?然而,身为杂文家的徐鸣竟然也成了贪官,这肯定让很多人大跌眼镜。

廉洁之重要,贪腐之危害,徐鸣肯定比谁都清楚,不然他不可能写出那么多反腐倡廉的杂文。那他为什么也走上了贪污受贿的腐败之路呢?金钱等利益的诱惑太大肯定是直接的原因,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他拥有不受监督的权力。据检方查证,徐鸣所在单位有涉及上亿元的工程,这些工程承包给谁以及从哪里购买建筑材料,在很大程度上都由徐鸣来决定,而这些权力运行的过程一般都是暗箱操作的,即使搞公开招标或集中采购什么的,他也有很大的操作空间。对此,承包商和供货商自然心知肚明,于是各个环节的“好处费”都会源源不断地涌到徐的眼前,少则几万元,多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对于一个科级干部来说,这是多大的诱惑呀!不拿白不拿,拿了也没人知道,我不拿别人也会拿,别人拿了不也都没事儿吗……一旦产生这些想法,心理的关口就很难再守住;而一旦有了“第一次”,后来也就无所谓了。

笔者也撰写过很多杂文,甚至也被称作“杂文家”,但我常常跟人说:如果我获得了腐败的“资格”,有人把大把的钞票或绝色的美女送到我的跟前,我可能也经受不住“考验”——这绝不是玩笑,而是肺腑之言,因为我深深地知道,人性是有弱点的,自制力是靠不住的——不要迷恋下惠柳哥儿,这位哥儿只是个传说!

那该怎么办呢?最有效的办法还是加强监督、把权力的运行置于阳光之下——让那些掌握公权力的人即使想腐败也没有机会,让那些有美女坐怀的人即使想“乱”也无从下手。哪怕是包公来主持招投标,也要求他把整个过程公开;即使柳下惠来当市委书记,也不要老拿美女去考验他。实际上,监督也是对他们的爱护——如果因为相信他们的品行或觉悟就放弃监督,保不准哪一天他们的几世英名就会毁于一旦。

行文至此,我突然想起了河南省交通厅三任厅长“前腐后继”中第二个倒下的张昆桐,因为他说过一句极富感染力的话,那就是“让廉政在全省高速公路上延伸!”——听听,他像不像一个“杂文家”?的确,好的制度可以让“坏人”做不了坏事,坏的制度可以把“好人”引诱到邪路——在权力缺乏有效制约的情况下,“杂文家”变成“大贪官”又有什么可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