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这句经典歌词述说的就是对社会的感受。如果找不到世外的桃源,就必须适应现实的社会。人生观不同、价值观各异,都可能让人无所适从;世态的炎凉、人生的际遇,也可能令人茫然无措。我们借不到“慧眼“,只能努力去分辨。

(正文)

应重新诠释“男女平等”

社会转型带来的竞争压力给男女平等带来了新的挑战,“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观念正在女大学生中蔓延。华东师范大学教师耿文秀从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从事性别研究,她曾经在女大学生中做过调查,四分之三的被调查学生认为女性要和男性平等竞争太难了,只能退而求其次。一名女大学生曾在书信中表示,进入计算机专业学习后,感觉任何方面都比不上男生。

“男女平等”面临着“新的挑战”,女权主义者对上述现象作何感想呢?

我不承认自己是个“大男子主义者”,但我对“男女平等”确实有着自己的理解。我认为,“男女平等”的实质应该是人格和权利的平等,它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人格平等是指妇女应该受到尊重而不被歧视;权利平等是指妇女有权利从事男姓有权利从事的任何社会性事务而不被排斥。但有权利并不等于一定要去做,就像男人有权利做针线活儿却不一定真做一样。换句话说,人格上的平等也不一定要以“男人干啥女人也要干啥”的方式来体现。

应该承认,相对于男性而言,女性确实是弱者。有人常常拿居里夫人、撒切尔夫人等伟大女性来证明女人并不比男人差。这并不能否定女性在性别上的弱势地位,因为杰出男性的数量要数倍于杰出女性。其实,女性在体格、生理等方面比不上男性是“上帝”决定的,全世界也都公认这一点。国际组织及大多数国家都有妇女儿童保护组织,公交车上都有妇幼老弱席等等,这本身就说明妇女是弱者。男性总统(首相、主席、总理)出访,都要偕同“第一夫人”,而女性总统却很少带“第一丈夫”出门,甚至没有“第一丈夫”之说。兴高采烈的“第一夫人”们以及既羡又妒的女人们是否意识到:“第一夫人”这个称谓本身就带有依附性呢?

在二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中国的妇女一直处于被禁锢、受压制的地位。“从一而终”、“三从四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甚至脚都不允许长得和男人一样大。经过太平天国的恢复女权和上个世纪的妇女解放运动,中国妇女的社会地位以及妇女的“男女平等”意识都得到了空前的提高。从总体上说,这当然是应该肯定的,但也有矫枉过正之嫌。女权主义者普遍觉得,既然“男女平等”,那就应该在各个方面都与男人平起平座,不能有任何区别——这实在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

几年前,著名经济学家钟朋荣曾提出“女人回家”论,即女性把工作岗位都让给男人。一时间,舆论哗然,尤其是妇联等组织更是对钟强烈不满。让女人都“回家”也许有些过激,但钟的提法也不是毫无道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从心理和生理上讲,女性确实更适应处理家庭事务,而男性更适合社会性的工作。而社会分工并没有尊卑之别。其实,属“大中华文化圈”的其他国家和地区,如韩国、日本以及台港澳等,一直都保持着“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尤其是在当今之中国,劳动力严重过剩,男性就业尚且困难,为什么还要让女性在千军万马之中苦苦拚杀呢?

当然,参加社会性工作是女性的权利,这种权利是不可剥夺的。我的意思是,不应该再把“参加工作”视为男女平等的重要标志,不要再拿绝对化的观念将那些不愿意拚杀的妇女“逼”到就业市场上去。就文首提到的那些女大学生来说,我并不赞同“干得好不如嫁得好”这种简单化的表述,但我认为她们认识到女性的弱势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有意放弃就业竞争的想法是无可厚非的。一个有信心有能力独力支撑家庭的男人让爱人做“专职太太”,女权主义者可能认为是歧视女性,但换一个角度想,这又何尝不是一种“爱护”呢?

说“作秀”

什么叫“作秀”?笔者查过最新版的《现代汉语词典》,没有这个辞条。的确,“作秀”还是个比较新鲜的词汇。尽管“作秀”行为已相当流行,但“作秀”这个词的使用并不广泛。这一方面是因为“作秀”者往往不承认自己是在作秀,而朴实善良的百姓也常常被“秀”所迷惑;一方面也因为没有人对“作秀”这个概念作过准确的归纳,以致不少人对身边的“作秀”熟视而无以名之。因为好事,笔者对“作秀”关注已久,对其种种表现、基本特征、流行原因等各个方面都作过粗浅的分析和总结,今具文于此,一为求教于方家,二为认识“作秀”贡献一点力量。

“作秀”最明显的特点就是它的“秀”。所谓“秀”,就是“看上去很美”,或言笑晏晏,或情意融融,或热热闹闹,或波澜壮阔……总之,从表面上看,它悦人耳目,给人以直观的美。

“作秀”在两种地方最流行,一是戏场上,一是官场上,其他场合也会有,但不多。“作秀”原本源于舞台,可说是演戏的组成部分,如戏剧舞台的花拳绣腿,影视名星的眉飞色舞,等等,“戏子”们的本色而已。官场上的“作秀”,不知源于何时,但而今为烈应无异议。戏场上的“作秀”明明白白,勿需多言。所以,本文以“官场秀”为对象,对“作秀”作一番诠释。

“作秀”是专门做给人看的。如有些地方的“送温暖”活动,某位领导面带微笑地把一点钱或者食品衣物之类亲手(请注意是“亲手”)送到下岗职工或贫苦农民手中,下岗工和农民往往激动得浑身颤抖甚至热泪盈眶,连声道谢。这种活动一般都跟着一大群人,其中必不可少的是记者——没有记者,领导同志是不会去的,因为没有表演的兴致。每年也就送那么一两次,每次也就送那么三几家,能解决多少实际问题呢?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电视里报纸上都有了那“动人”的场面。

“作秀”注重形式不重实效。比如很多“执法大行动”,执法部门常常提前很多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广而告之,要“扫黄”了,要突击(请注意是“突击”)检查食品卫生了,要对盗窃进行专项治理了,等等,这不是给“小姐”、小偷们通风报信吗?执法部门不管这些,“突击队”如期出动了,果然是声势浩大、雷霆万钧。但实际效果如何呢?不言而喻。

“作秀”往往伴随着“作假”。比如“公捕公判大会”,为了扩大规模制造声势,有些地方把早已进了号子或宣过判的人拉来充数;有的地方的司法机关,对一些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不采取行动,对一些早该终结的案子不宣判,专等“集中整治”或“公判大会”,一旦行动,当然是“战果辉煌”、“成效显著”。

既然“作秀”华而不实,为什么如此流行?因为“作秀”容易“出彩”。一来,动真格的太费力,而且往往吃力不讨好;二来,“作秀”也是花拳绣腿,不需要真功夫,只要想玩,人人可为。人家“作秀”,上上下下都看见;你在实干,默默无闻谁知道?年终总结,领导跟前,“作秀”就可以浓墨重彩,就有了“政绩”不是!乡里“作秀”,县里也觉得是“成绩”,市里还感到是“亮点”……所谓“与有荣焉”。这就叫,苦干蛮干,不如巧干。于是,你也“作秀”,我也“作秀”,下也“作秀”,上也“作秀”,焉有不流行之理?

“作秀”既是作给上面看的,也是作给下面看的。“作秀”者当然也很想听到群众的喝彩。应该承认,确实还有不少老实巴交的百姓常常被那些华丽的外表所蒙蔽,但透过表面渐渐认清“作秀”本质的人越来越多——群众越来越不买“作秀”的账了。

“公务员热”与“科教兴国”背道而驰

2010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共有140万人报名参加,再次创下历年“国考”峰值。竞争比例最高的前6个职位,考录比均达到3000∶1以上。其中,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一职以4961∶1的竞争比例高居热门职位榜首。持续升温的“公务员热”再次引起了非议,有人认为“公务员热”会阻碍中国的发展。对此,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司长聂生奎表示:“把优秀的人才招进国家机关,为国家经济建设发展服务,这只会促进国家的发展,何谈阻碍中国发展呢?”

“公务员热”阻碍中国发展的说法早就有了,但政府有关部门作出回应还是第一次。不过,聂司长的解释并不能服人。

的确,把优秀的人才招进国家机关,可以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而政府的服务搞好了,就会促进国家的发展。仅从政府建设的角度看,这个逻辑当然是成立的。但国家的发展不能仅靠提高政府的服务水平,更重要的还是要提高国家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因此,需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来考量“公务员热”的利与弊。

一个国家的竞争力关键在于人才,而人才是有限的,这就需要合理的配置,即让人才合理地分布在各行各业,从而最大程度地发挥他们的作用。党政机关当然需要优秀人才,但科研、教育等行业更需要优秀的人才——要知道,科学技术才是第一生产力!

然而,目前中国的人才流向是怎样的呢?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首选是公务员,已经就业的人才也把公务员作为下一个目标……“公务员热”的不断升温说明我国的人才正在加速向国家机关集中。本来,科教等行业的优秀人才都比较少了,一有人冒尖,又会被选拔到领导岗位上。“学而优则仕”、“研而优则仕”……国家机关大有网尽天下人才之势。如此这般,我国的科教事业如何才能腾飞?各行各业又怎么能得到均衡发展呢?

欧美发达国家则完全是另一种情形。在美国,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首选大都是留学任教或者进入科研机构,到政府部门做公务员是等而下之的选择。美国等西方国家的科学技术一直领先于世界,高素质人才的不断注入显然是最根本的原因。

早在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就把“科教兴国”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近年来,我国又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口号。既然如此,那就应该把优秀的人才更多地吸引到科教等领域,国家在制定政策时也应该往这个方向引导。可是,目前我国的引导却是逆向的,这突出地表现在福利待遇等各个方面。“万般皆下品,唯有当官好!”——“公务员热”与“科教兴国”显然是背道而驰的。

凭什么说神农架野人“确实存在”?

2010年,“神农架野人考察研究会”曾面向全球征集探险队员,以开展对神农架“野人”大规模的科学考察。当被记者问及“野人”存在的几率有多大时,湖北省“神农架野人考察研究会”法人代表兼秘书长、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研究员、考古人类学家王善才说:“不存在几率问题,是确实存在。但为了团结大多数人,我们一般宣传时都说,不肯定存在也不否定存在,重在科考本身。”

自从1974年有人声称看见了“野人”,吵吵嚷嚷已经30多年了。其间,中科院等单位曾组织过好几次科学考察,当地也时不时有人声称发现了“野人”,但不仅没有抓获一个“野人”活体,甚至连尸体和骨骼都没有发现。越来越多的人相信,“野人”只是一个传说,湖北省有关单位总拿“野人”说事儿多半是炒作而已。现在,王善才等又开始张罗“考察”了,而且行动尚未开始,他就断言野人“确实存在”,径直把不存在的可能性都完全排除了。

依据是什么呢?王善才说:一是毛发鉴定。以前的科考中曾发现“野人”的毛发,经医学机构分析鉴定并得出一致结论:该物种比现在的四种大猿要高级,更接近于现代人。二是找到了60年前被“野人”掠走的一对兄妹,他们此前一直保持沉默,后来我找到他们,他们讲述了被巨型直立行走的猿类掠到山东几天几夜的经历。

笔者对古人类学没有任何研究,但实在难以想像“毛发”可以鉴定出动物的进化程度,即使有这样的技术,那也不是“医学机构”可以做到的吧?再者,深山老林里捡到的毛发,就一定是出自“野人”的身上吗?在“华南虎”事件中,“挺虎派”也说发现了华南虎的毛发、脚印、粪便什么的,但并没有让人信服。至于“野人”掠走兄妹之事,简直就像是神话——从神农架到山东不远千里,“野人”为什么要长途迁徙?为什么要掠走兄妹?为什么又把他们释放?更令人费解的是:在没有专车、专列、专机的情况下,“野人”是怎么把兄妹二人掠到千里之外且不被人发现的?

相比之下,认为“野人”不存在的理由更可信一些。比如有专家认为,人的进化是有条件的,猿从山林来到平地上,才能解放双手直立行走,而神农架崇山峻岭、森林密布,猿类无法解放双手。

据介绍,此次科考计划在山林中安装摄像、窃听装置,捕获“野人”的踪迹。其实,即使拍摄到了“野人”出没的录音录像,也不能证明“野人”确实存在——找几个“姚明”,打扮成“野人”,就可以“搞掂”——周正龙的那幅虎照不就用“年画”作“道具”了吗?

当然,我也不是说“野人”肯定不存在。作为一个喜欢猎奇的人,我其实更希望神农架真的有“野人”。但“野人”是否存在是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它需要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作为一名科学家,更应该抱以科学的态度,“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就目前的情况来说,说野人“确实存在”肯定是忽悠。

“巴比”慈善晚宴不适合中国的国情

2010年9月29日晚,“巴比”慈善晚宴在北京的拉斐特城堡庄园举行。据透露,约有50多位中国富豪参加,其中包括民营企业家曹德旺、陈丽华、陈发树、王传福、郭广昌,还有民政部长李立国等数个部长及工商银行姜建清、中国人寿杨超、招商银行马蔚华等央企领导人和IT精英张朝阳、李彦宏、马云等。

此前曾有媒体披露说,部分中国富豪因为怕被“劝捐”将拒绝参加晚宴,为此即将再次踏上中国之旅的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和“股神”沃伦·巴菲特在14日以亲笔信明确表示,此次中国之行的主要目的是学习、倾听,以及与那些对慈善活动感兴趣的人分享经验,参加的中国富豪无须作出任何捐款的承诺,但这并不能完全卸掉道德上的压力感,毕竟这是一次以慈善为主题的晚宴,而且做东的又是全球慈善界的榜样——如果无意于慈善,谁好意思参加这样的活动;既然参加了晚宴,谁又好意思不作慈善的表示?

晚宴已经如期举行了。晚宴上,比尔·盖茨与巴菲特讲述了自己的慈善故事,中国的富豪们也很欣赏盖茨与巴菲特的坦诚。那么,此次晚宴对中国的慈善事业能有多大的促进作用呢?我认为,恐怕达不到“巴比”的预期。

慈善晚宴不直接劝捐,其最大的意义无非是宣扬和感召。可是,中国慈善事业最缺的并不是这些。实际上,中国向来都有乐善好施的传统及价值导向——几百甚至几千年前,中国人在行善积德的时候,还没有美国这个国家哩——“巴比”说来中国是“学习”的,也并非完全是客套。那么,中国的慈善事业最缺的是什么?一是实力,二是环境。

美国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之一,而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一方面,中国富豪的财力还无法比“巴比”相提并论;另一方面,中国富豪也与“巴比”等美国富豪处于不同的创业阶段。对于“巴比”来说,他们的事业已经发展到了巅峰,甚至可以说已经接近“天花板”;而大多数的中国富豪,则正处于事业的快速上升阶段,这样的阶段是最需要资金投入的——很多企业家最头疼的问题就是融资难,哪有心思和余力去做慈善呢?

更重要的是,中国的慈善环境也无法比美国相比。这突出地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透明度不够。中国的慈善大都是暗箱操作的,人们捐款后就不知道流向何处了。二是政府的垄断。中国的几家合法的慈善组织都是官办的,民间成立的慈善组织都被认为是非法的,这极大地限制了慈善资源的开发。三,没有遗产税。美国的遗产税率高达50%左右,也就是说,“巴比”的财产如果不捐献,也要交给政府一半左右。而中国没有开征遗产税。这也是两国的慈善天差地别的一个制度性因素。

慈善晚宴所能发挥的作用,中国不太需要;中国慈善最需要的制度和环境,他们又无能为力。因此,“巴比”的慈善晚宴并不适合中国的国情。

“买刀实名制”可疑复可笑

广州亚运会期间,广州市将对菜刀、大型水果刀等实施实名购买、定点销售制度。目前,广州已有部分地区试行买刀实名制。广州市公安局发布通告称:除了管制刀具以外,警方将对管制刀具以外的菜刀、大型水果刀、工艺品刀、锉刀、陶瓷刀等其他危险性刀具实行实名制购买、定点销售制度。市民如果携带危险性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未采取防护措施的,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元以下罚款。什么样称得上防护措施?警员介绍,应该把刀具包裹起来,使之不具备伤害力。

北京奥运会前夕,曾有报道称北京商店里的菜刀等商品都下架了,商家称接到了禁卖菜刀的通知。但这一说法,遭到了北京有关部门的否认。两年后的亚运会,广州市公安机关竟然不遮不掩地实施起了“买刀实名制”。

应该说,“实名”加“定点”要比完全的“禁卖”灵活一些,但二者都存在一个同样的问题,那就是法律依据是什么?对管制刀具的买卖,法律是有限制的,但菜刀等并非管制刀具。自由买卖,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经营者依法销售,消费者自由购买,就像购买其他商品一样,公安机关凭什么采取管制性措施甚至禁止大部分商家销售菜刀呢?定点销售的实质是行政许可,广州市公安局显然没有设置行政许可的权力。

广州市公安局发明了一个新概念,那就是“危险性刀具”。可是,那些所谓的“危险性刀具”只在亚运期间才有危险吗?为什么会前或会后不对那些刀具进行管制?再者,带有危险性的并不只是刀具,很多器具比如锤子甚至绳子都可以伤人或杀人。

要求买刀实名、定点销售,无非是想增加违法犯罪分子获得作案工具的难度。但意欲作案者要想获得菜刀等作案工具并不难,因为基本上每家每户都有菜刀或水果刀。

但凡持刀作案者,在作案之前都要把刀子隐藏起来,以免别人发现他的意图——“图穷而匕见”的荆轲就是把行刺的刀子卷在地图的最里面的。而广州市的警方竟然要求市民在携带危险性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时候“把刀具裏起来”,还说这样就“不具备伤害力”了,这不是很可笑吗?

诚然,在奥运会、亚运会这样的大型活动期间,当地警方提供警戒的标准也是应该的,但这应该通过更加周密的安排、更加科学的管理来实现,而不管采取什么措施,都要遵循依法办事的原则。维护治安的公安机关的职责,而不是市民或商家的责任,而要求商家实名登记买刀者并要求市民采取防护性措施,实际上是让市民和商家承担了一部分维护治安的责任,这是没有道理的,公安机关也没有这样的权力。